“這筆司法救助金對我家來說就是救命錢,對生活也有了信心、有了盼頭……”胡某緊握著檢察官的手感激地說道。
我院檢察官在梳理已辦結刑事案件中發(fā)現(xiàn),胡某的兩個兒子在一場突如其來的車禍中當場死亡,事故發(fā)生后肇事者未賠償?shù)轿弧蓚兒子過世后,胡某無其他子女,其丈夫也在早年因病去世,親人的相繼離世,對她造成了巨大打擊,不久便身患重病,安裝了心臟起搏器,微薄的退休金不僅要治病還要資助無業(yè)的兒媳和年幼的孫女,家庭生活困難。
經(jīng)檢察官全面調查核實,胡某的情況符合國家司法救助條件,檢察官主動告知其相關政策,指導提交申請材料,及時啟動司法救助程序,為胡某申請發(fā)放了1萬元司法救助金,幫助解決其家庭生活困難的問題。
烏達區(qū)人民檢察院依法能動履職,讓困難群眾及時得到司法救助,緩解生活困境。下一步,烏達檢察將繼續(xù)踐行司法為民的辦案理念,拓寬救助渠道,加強民生司法保障,推動“檢護民生”專項行動在控告申訴檢察工作中更好落地見效。